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下放部分省級經濟管理權限的復函》(粵發改體改函﹝2014﹞3070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定于2016年7月1日起,將深圳轄區內(自由貿易試驗區除外)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的部分《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變更審批事項委托深圳市局實施。企業在網上辦事大廳提交資料后,受理機關將短信通知申請人受理情況,請深圳地區的企業將《藥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和副本、《GSP認證證書》原件交回至受理短信中的受理單位。
省局受理大廳電話:020-37886014
深圳市局聯系電話:0755-83070583
附件:關于做好《藥品經營許可證》(批發、零售連鎖)變更審批委托事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粵食藥監辦許〔2016〕225號)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