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人名稱 | ×××公司,馬×,朱××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自然人 |
行政相對人代碼_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粵藥監妝罰〔2025〕2002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未按照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組織生產化妝品 |
違法事實 | 經查,2024年1月18日至19日,本局對當事人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無凍干粉設備、未建立并執行凍干粉生產工藝規程等10項不符合規定(其中1項為關鍵項目,8項為重點項目,1項為一般項目),檢查結果為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 2024年8月21日,屬地化妝品監管部門對當事人未按照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組織生產化妝品的違法行為已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 2023年4月27日至28日,本局對當事人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未有效執行產品放行管理制度等10項不符合規定(其中1項為關鍵項目,6項為重點項目,3項為一般項目),檢查結果為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場作出《責令改正通知書》(粵藥監化責改〔2023〕0427-27號),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隨后,當事人進行了整改并經過確認。2023年8月31日,當事人因未按照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組織生產化妝品的違法行為被屬地化妝品監管部門依法行政處罰。 馬×為當事人上述兩次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公司的管理,為該案的責任人。2023年馬×從當事人處取得收入×××元。 朱××為當事人上述兩次違法行為發生時的質量安全負責人,協助法定代表人進行質量管理,為該案的直接責任人。2023年朱××從當事人處取得收入×××元。 |
處罰依據 |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 |
處罰類別 | 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限制從業,其他。 |
處罰內容 | 1.責令停止化妝品經營6個月; 2.取消“×××嬰童護臀膏”、“×××凈膚柔嫩軟膜粉和“×××氨基酸舒顏凈透潔面乳”的產品備案; 3.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粵妝20161741)。 (二)對當事人原法定代表人馬×的處罰: 1.罰款56923.61元; 2.10年內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三)對當事人質量安全負責人朱××的處罰: 1.罰款39549.6元; 2.10年內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
罰款金額(萬元) | 9.647321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粵妝20161741)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年3月3日 |
處罰有效期 | 3年 |
處罰機關 |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40000MB2D034421 |
數據來源單位 |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40000MB2D034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