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18號
為深化藥品流通監管改革,規范我省藥品經營秩序,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現將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類藥品管理的優化調整措施通告如下:
廣東省內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類藥品不再參照特殊管理藥品管理,調整為按照普通藥品管理,企業可按照普通藥品依法依規開展委托儲存配送業務。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類藥品進出口事宜仍按《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進出口管理辦法》執行。上述措施自通告印發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18號
為深化藥品流通監管改革,規范我省藥品經營秩序,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現將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類藥品管理的優化調整措施通告如下:
廣東省內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類藥品不再參照特殊管理藥品管理,調整為按照普通藥品管理,企業可按照普通藥品依法依規開展委托儲存配送業務。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類藥品進出口事宜仍按《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進出口管理辦法》執行。上述措施自通告印發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