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全國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要求,嚴厲打擊食品、保健食品經營者違規營銷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近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廣州寶芝林大藥房、廣州東方紅藥業、廣東健客醫藥等8家違規互聯網持證企業的企業負責人進行了責任約談。
會議通報了由第三方機構監測提交的被約談企業在企業網站上存在的發布產品虛假信息、違法宣傳產品功效甚至療效的違法違規情形:一是將普通食品以保健食品名義宣傳銷售,聲稱產品具有多種保健作用,甚至宣傳產品能夠預防或治療各種疾病;二是部分普通產品的名稱、包裝標簽明示或者暗示保健功效,如“肚腩消茶”“潤通茶”“護肝解酒茶”等;三是部分保健食品銷售頁面宣稱的保健作用超出其批準的范圍。省局當場對被約談企業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完成整改。8家企業負責人先后對照被通報問題做了表態發言,承諾按要求全面整改,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會議強調,監管部門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不斷拓展線上線下監管廣度和深度,無論是線下的還是線上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都將會嚴厲查處。企業必須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增強守法意識,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防止因管理漏洞出現違法違規問題。各級監管單位要認真履職,加強對互聯網食品經營者的監督巡查和培訓指導,督促企業規范經營。
省局領導方洪添參加會議。(省局保健食品安全監管處、稽查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