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局食營〔2017〕53號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人力資源、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局(委),各普通高校,省屬中小學校:
現將《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4月26日
粵食藥監局食營〔2017〕53號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人力資源、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局(委),各普通高校,省屬中小學校:
現將《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