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辦健〔2017〕266號
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指導我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完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并有效實施,規范生產質量管理體系自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編寫了《廣東省保健食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指南》,現予印發,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參照《廣東省保健食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指南》,建立完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并有效實施,每年對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自查。企業應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直接監管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交自查報告。
二、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轄區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實施的督促檢查工作,并充分利用企業自查報告,科學分析、評估轄區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合理安排日常監管工作,推動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