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局食營函〔2017〕312號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提供廣東省
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第0077號提案
會辦意見的函
省環境保護廳:
《關于加強餐飲業環境污染監管的提案》(政協第20170077號提案)收悉。經研究,我局會辦意見如下:
一、嚴格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對餐廚廢棄物的管理規定。根據《食品安全法》、《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粵府辦〔2012〕135號)等法律法規要求,餐飲服務單位對餐廚廢棄物要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對于餐飲服務中產生的泔水垃圾(如食物殘渣、飯、菜、湯水、鍋底等)和廢棄油脂類垃圾(如廢棄的廚房煎炸油、燒烤動物時產生的廢油等)要建立產生和回收臺賬、使用專用的容器進行存放,定點回收等措施進行處理。廢棄油脂類垃圾要交由有餐廚廢棄物處置資質的企業進行回收處置,并索取回收單位的營業執照等合法資質證明材料等。泔水類垃圾要與回收方簽訂回收協議書,并留存回收人身份證、聯系方式等信息。
二、加強對餐飲單位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日常監管。通過加強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日常監管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等工作,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按要求從合法渠道采購合格的食品及原料,落實好對食品及原料的進貨查驗等工作。嚴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來源不明或不符合標準的食品及原料。在開展對學校食堂、企業食堂和大型餐飲單位等食品安全專項檢查中,將食用油脂的來源和檢驗合格報告、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是否清楚等列為重點項目和必檢項目。對未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行為責令其立即改正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