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報的案例“粵港澳共建中藥標準共促產業發展”被納入第三批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典型案例,以進一步發揮典型示范效應。
粵港澳大灣區中藥標準是以內地法定質量標準為框架,融合香港、澳門的中藥標準技術要求,經粵港澳三地藥品監管部門共同認可的中藥標準。一是共建權威標準研究專家委員會。成員以粵港澳的國家藥典委員為核心,承擔標準的遴選和評審,攜手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中藥標準。二是共同驗證標準質量。由廣東省藥品檢驗所組織灣區內地九市藥品檢驗機構,與香港特區政府中藥檢測中心、澳門大學澳門中藥檢測中心等共同開展標準檢驗方法合作,確保三地檢驗標準趨同,檢測方法可行,檢測結果互認。三是共同推進標準應用。在粵港澳大灣區藥品監管協作機制下,三地藥品監管部門成立協調小組,加強協作聯動,推動中藥灣區標準應用及轉化。
2024年10月29日,首批粵港澳大灣區中藥標準正式發布,包括陳皮(廣陳皮)、化橘紅、化橘紅胎(化橘紅珠)、板藍根顆粒、夏桑菊顆粒、麝香活絡油和張權破痛油等7個品種標準及1項安全性質量控制項目檢定通則,助力打造灣區中藥質量品牌,推動灣區中藥產業標準化及國際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