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防疫物資產品質量,保障消費者權益,近日,惠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酒精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的產品執行標準開展監督檢查。此次監督檢查依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 628-2018)《手消毒劑衛生要求》(GB 27950-2011 )《消毒技術規范》等國家強制性標準和法律法規開展,范圍包括12家企業的23款酒精溶液和洗手液。
經查,23款酒精類消毒產品的產品執行標準,其中有8款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相關規定,不符合項目主要是未對產品的穩定性和有效成份等指標進行明確。針對存在的問題,市市場監管局已向相關企業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接下來,市市場監管局將陸續開展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產品執行標準的監督檢查,服務抗疫工作。(來源:惠州市市場監管局網站)